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388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3886號
- 原告
- 美加翻譯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謙中
- 原告
- 陳謙中即哈佛翻譯社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志朋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佳瑩律師
- 被告
- 戴正平即五姊妹翻譯社
- 訴訟代理人
- 游孟輝律師
- 複代理人
- 劉琦富律師
- 複代理人
- 追加被告 戴正平即華碩翻譯社
- 複代理人
- 戴正平即雅虎翻譯社
- 複代理人
- 追加被告 鄧潤琴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戴正平 住同上
追加被告 戴正平即美加翻譯社
戴正平即哈佛翻譯社
戴正平即哈佛數位資訊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在本院民事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