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訴字第1071號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訴字第1071號
- 原 告
- 饗賓餐旅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 人
- 陳啟昌
- 訴訟代理 人
- 李庚道律師
- 陳志峯律師
- 上 一 人
- 複 代理 人
- 張百欣律師
- 張智鈞律師
- 訴訟代理 人
- 簡芯妤
- 被 告
- 友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楊旭明
- 被 告
- 楊家祥
- 共 同
- 訴訟代理 人
- 羅子武律師
- 李志正律師
- 參 加 人
- 大通海產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 人
- 陳朝煌
- 訴訟代理 人
- 簡宏明律師
- 參 加 人
- 雋林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 人
- 林文信
- 訴訟代理 人
- 黃振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4月8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