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訴字第1087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訴字第1087號
- 原告
- 綿隆紡織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徐月雲
- 訴訟代理人
- 張玉希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楊詠誼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邱基祥律師
- 被告
- 舒靈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林尚水
- 被告
- 林邱佩芬(原名林邱秀女)
- 被告
- 林蔚芳
- 被告
- 邱秀春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智超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廿六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