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訴字第7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7 月 0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訴字第746號原 告 達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璽 訴訟代理人 徐滄明律師 張天欽律師 黃于玶律師 複代理人 張雨新律師 被 告 京業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蔣新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9 日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張瑜鳳 法 官 陳靜茹 法 官 林拔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9 日書記官 顏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