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12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7 月 31 日
- 法官林芳華
- 當事人姚進發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1237號聲 請 人 姚進發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408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 年6 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31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芳華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6 日書記官 楊茗瑋 ┌───────────────────────────────────────┐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123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 類 │張數│股 數 │ ├──┼─────────────┼─────────┼────┼──┼────┤ │001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8-NX-0000000-0 │普通股 │1 │600 │ ├──┼─────────────┼─────────┼────┼──┼────┤ │002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8-NX-0000000-0 │普通股 │1 │612 │ ├──┼─────────────┼─────────┼────┼──┼────┤ │003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000000-0 │普通股 │1 │190 │ ├──┼─────────────┼─────────┼────┼──┼────┤ │004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000000-0 │普通股 │1 │110 │ ├──┼─────────────┼─────────┼────┼──┼────┤ │005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000000-0 │普通股 │1 │210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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