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5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5 月 2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除字第539號聲 請 人 馬文祥即馬為國之. 馬文鈺即馬為國之. 兼上二 人 代 理 人 陳秀英即馬為國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6月28日上午9時25 分,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二、聲請人應補正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其中何號碼及何股數、何張數之股票係分歸為馬為國及聲請人所有,聲請人與馬為民、馬為珍、馬為瑛各分得何號碼及股數、張數之股票?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5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鄭佾瑩 ┌────────────────────────────────┐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539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 │種類│張數│股數│ ├──┼──────────┼─────────┼──┼──┼──┤ │001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02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03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04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05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06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07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08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09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0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1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2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3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4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X-0000000-0 │股票│1 │500 │ ├──┼──────────┼─────────┼──┼──┼──┤ │015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79-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6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79-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7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79-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8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79-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19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79-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0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1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2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3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4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5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6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7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8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029 │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 │股票│1 │1000│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5 日書記官 李云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