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81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4 月 2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813號聲 請 人 廖坤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4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6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林春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6 日書記官 潘惠敏 ┌────────────────────────────────────────┐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813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數│ ├──┼───────────────┼──────────────┼───┼──┤ │001 │富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至87ND-00000000│8 │8000│ ├──┼───────────────┼──────────────┼───┼──┤ │002 │富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37 │1 │197 │ ├──┼───────────────┼──────────────┼───┼──┤ │003 │富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669 │ ├──┼───────────────┼──────────────┼───┼──┤ │004 │富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