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催字第158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催字第1584號
- 聲請人
- 廬麟投資有限公司
元普投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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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發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各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二、查聲請人所提之發行公司所載之股票號碼「84-NX-000001~14 是否有檢查碼,若有,請一一列明股票號碼及各別股票張數、股數,並提出掛失止付通知書(函)正本。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