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催字第160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催字第1609號
- 聲請人
- 全勝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志騰
- 代理人
- 王林弘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正聲請狀法定代理人姓名及提出委任代理人王林弘之委任狀。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催字第1609號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正聲請狀法定代理人姓名及提出委任代理人王林弘之委任狀。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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