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建字第8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建字第89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日商大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鈴木規之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因102年度建字第89號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捌佰陸拾貳萬壹仟柒佰伍拾伍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壹拾貳萬玖仟陸佰伍拾伍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