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164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7 月 0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6406號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亞洲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10樓 法定代理人 王志隆 住同上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大宇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利息起算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