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164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07 月 16 日
  • 法定代理人
    王志隆、孫云云

  • 原告
    亞洲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大宇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陸萬伍仟元,及自民國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2年度司促字第16406號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亞洲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志隆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大宇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云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陸萬伍仟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伍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三、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萬捌仟零陸拾伍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四、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捌拾壹萬零玖佰陸拾捌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五、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六、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七、如債務人未於第五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