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上字第183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簡上字第183號
- 上訴人
- 李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慶棠
- 上訴人
- 顏志成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王中騤律師
- 被上訴人
- 呂建葳
- 訴訟代理人
- 蕭仁杰律師
李沛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簡上字第183號
李沛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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