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003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003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宸茂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碧治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被告鑫曄科技有限公司等間因本院一百零二年度訴字第三○○三號請求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貳佰貳拾伍萬壹仟玖佰柒拾壹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叁萬伍仟零陸拾壹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