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109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訴字第1095號
- 原告
- 蒂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葉宏圖
- 訴訟代理人
- 郭哲華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褚衍嵐律師
- 被告
- 浩群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梁硯凱 原設臺北市○○區○○路000○000號
- 被告
- 梁硯凱 原設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
- 被告
- 晶宏興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余景登律師(即清算人)
- 法定代理人
- 被告陳星壽
- 承受訴訟人
- 游弘誠律師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舒建中律師
- 被告
- 李松儒
- 訴訟代理人
- 王慕民律師
林秀卿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四十分,在本院台北簡易庭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