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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6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遷讓房屋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06 月 13 日
  • 法官
    陳慧萍
  • 法定代理人
    蔡宏圖、許勝發、林志炫、許嫺嫺、呂豫文

  • 原告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太子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萬榮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日勝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慈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太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第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台灣愛克思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永育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惠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訴字第667號原   告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宏圖 訴訟代理人 傅祖聲律師 蔡維恬律師 被   告 太子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被   告 萬榮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志炫 被   告 日勝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被   告 慈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嫺嫺 被   告 太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被   告 第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志炫 被   告 台灣愛克思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被   告 永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豫文 被   告 惠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江東原律師 邱依晨律師 複 代理人 蔡亞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臺北簡易庭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3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慧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3 日書記官 蘇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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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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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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