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1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7 月 19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1125號聲 請 人 許志榮(即許榮顯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401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該股票迄今亦未尋獲,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40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6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9 日民事第六庭法 官 張文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19 日書記官 林怡秀 ┌──────────────────────────┐│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1125號│├──┬──────────┬──────┬──┬──┤│編號│發 行 公 司│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0001│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02│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03│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04│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05│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06│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07│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08│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09│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10│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0 │1 │1000│├──┼──────────┼──────┼──┼──┤│0011│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 │1 │1000│├──┼──────────┼──────┼──┼──┤│0012│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 │1 │200 │├──┼──────────┼──────┼──┼──┤│0013│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 │1 │1000│├──┼──────────┼──────┼──┼──┤│0014│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 │1 │320 │├──┼──────────┼──────┼──┼──┤│0015│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 │1 │626 │├──┼──────────┼──────┼──┼──┤│0016│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 │1 │657 │├──┼──────────┼──────┼──┼──┤│0017│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6NX0000000 │1 │690 │├──┼──────────┼──────┼──┼──┤│0018│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7NX0000000 │1 │724 │├──┼──────────┼──────┼──┼──┤│0019│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8NX0000000 │1 │760 │├──┼──────────┼──────┼──┼──┤│0020│慶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9NX0000000 │1 │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