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3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9 月 11 日
- 法官趙雪瑛
- 法定代理人陳德立
- 原告馬可孛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1332號聲 請 人 馬可孛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德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7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8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趙雪瑛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1 日書記官 廖素芳 ┌───────────────────────────────────────┐ │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1332號 │ ├──┬─────────┬────────┬──────┬─────┬────┤ │編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 │(新台幣)│ │ ├──┼─────────┼────────┼──────┼─────┼────┤ │001 │駿逸貿易股份有限公│國泰世華商業銀行│102年4月22日│352,400元 │0000000 │ │ │司 陳家德 │南京東路分行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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