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56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10 月 1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1561號聲 請 人 周艾琳 訴訟代理人 周行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82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8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16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黃明發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16 日書記官 林怡秀 ┌──────────────────────────────┐ │附表: 102 年度司催字第828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 │1000│ ├──┼────────────┼────────┼──┼──┤ │0002│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 │1000│ ├──┼────────────┼────────┼──┼──┤ │0003│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 │1000│ ├──┼────────────┼────────┼──┼──┤ │0004│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 │1000│ ├──┼────────────┼────────┼──┼──┤ │0005│同欣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0000-0│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