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204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2044號
- 聲請人
- 台灣全民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馮秀華
- 代理人
- 謝淑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 年度司催字第157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 年12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2 年度除字第2044號 │├──┬─────────┬────────┬──────┬──────┬─────┤│編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 │支票號碼 ││ │ │ │(民 國)│(新臺幣) │ │├──┼─────────┼────────┼──────┼──────┼─────┤│001 │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台北富邦商業銀行│102年3月31日│11萬5,359元 │AG0000000 ││ │有限公司(負責人:│南京東路分行 │ │ │ ││ │陳國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