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2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24號
- 聲請人
- 鼎美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即清算人
- 吳林未
- 代理人
- 蕭惠霜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01年8月30日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1522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1年12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24號│├──┬──────────┬────────────────┬───┬─────┤│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 │├──┼──────────┼────────────────┼───┼─────┤│0001│豐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0至85-ND0000000-0 │2890 │0000000 │├──┼──────────┼────────────────┼───┼─────┤│0002│豐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至87-ND0000000-0 │460 │460000 │├──┼──────────┼────────────────┼───┼─────┤│0003│豐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0至87-ND0000000-0 │306 │306000 │├──┼──────────┼────────────────┼───┼─────┤│0004│豐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 │1 │377 │├──┼──────────┼────────────────┼───┼─────┤│0005│豐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 │1 │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