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3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3 月 2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376號聲 請 人 洪健元(即王秀卿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11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2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0 日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薛中興 法 官 林伊倫 法 官 張宇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0 日書記官 余富琦 ┌────────────────────────────────────┐ │附表:股票 102 年度除字第376 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股 數│ ├──┼───────────────┼────────────┼────┤ │0001│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 0 │1000 │ ├──┼───────────────┼────────────┼────┤ │0002│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 0 │1000 │ ├──┼───────────────┼────────────┼────┤ │0003│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 0 │1000 │ ├──┼───────────────┼────────────┼────┤ │0004│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 0 │1000 │ ├──┼───────────────┼────────────┼────┤ │0005│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 0 │1000 │ ├──┼───────────────┼────────────┼────┤ │0006│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 0 │1000 │ ├──┼───────────────┼────────────┼────┤ │0007│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 0 │1000 │ ├──┼───────────────┼────────────┼────┤ │0008│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 0 │1000 │ ├──┼───────────────┼────────────┼────┤ │0009│全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92ND0000000 0 │1000 │ ├──┼───────────────┼────────────┼────┤ │0010│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0084-NX-0000000-0 │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