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25583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5583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財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火財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瑞盈必得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相對人公司之最新公司名稱、地址,並提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變更表。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25583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瑞盈必得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相對人公司之最新公司名稱、地址,並提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變更表。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