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150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150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久愛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千惠
- 訴訟代理人
- 李璧合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張靜芬
- 訴訟代理人
- 葉韋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2月22日上午11時50分,在本院第30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15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2月22日上午11時50分,在本院第30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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