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944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訴字第944號
- 原告
- KLAUS DALISDA
- 原告
- JUERGEN MARX
- 原告
- MARCEL FEHRMANN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信和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孝威律師
- 被告
- 航德貿易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CALLUM AITKEN HUNT(中文姓名:韓特)
- 被告
- 全球卓越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RUSSO DOMENICO(中文姓名:路多明)
- 被告
- 易布國際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LEONARDO ERAZO ALIVIRA(中文姓名:易李奧納多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6月12日所為之判決,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中關於附表二之記載,應更正為本件之附表二。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與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爰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