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勞訴字第4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勞訴字第49號
- 上訴人
- 元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勝興
- 訴訟代理人
- 李鳴翱律師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鄺玉英間103年度勞訴字第49號給付退休金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051,424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32,09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勞訴字第49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鄺玉英間103年度勞訴字第49號給付退休金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051,424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32,09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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