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催字第1081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催字第1081號
- 聲請人
- 佳佳農產品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博生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股票號碼81ND0000000 至81ND0000000 係有檢查碼之股票,請分別列出各股票號碼(含檢查碼),並提出完整之發行公司掛失止附通知書。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催字第1081號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股票號碼81ND0000000 至81ND0000000 係有檢查碼之股票,請分別列出各股票號碼(含檢查碼),並提出完整之發行公司掛失止附通知書。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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