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司催字第162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9 月 1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催字第1627號聲 請 人 林耀東(即林楊凉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1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 │附表: 103年度司催字第1627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1ND000000 0 │1 │1000│ ├──┼────────────┼───────┼──┼──┤ │0002│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4ND000000 0 │1 │1000│ ├──┼────────────┼───────┼──┼──┤ │0003│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4ND000000 0 │1 │1000│ ├──┼────────────┼───────┼──┼──┤ │000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4ND000000 0 │1 │1000│ ├──┼────────────┼───────┼──┼──┤ │0005│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4ND000000 0 │1 │1000│ ├──┼────────────┼───────┼──┼──┤ │0006│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 0 │1 │1000│ ├──┼────────────┼───────┼──┼──┤ │0007│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 0 │1 │1000│ ├──┼────────────┼───────┼──┼──┤ │0008│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 0 │1 │1000│ ├──┼────────────┼───────┼──┼──┤ │0009│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 0 │1 │1000│ ├──┼────────────┼───────┼──┼──┤ │0010│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7ND000000 0 │1 │1000│ ├──┼────────────┼───────┼──┼──┤ │0011│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 0 │1 │1000│ ├──┼────────────┼───────┼──┼──┤ │0012│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000 0 │1 │1000│ ├──┼────────────┼───────┼──┼──┤ │0013│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 0 │1 │1000│ ├──┼────────────┼───────┼──┼──┤ │001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 0 │1 │1000│ ├──┼────────────┼───────┼──┼──┤ │0015│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 0 │1 │1000│ ├──┼────────────┼───────┼──┼──┤ │0016│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 0 │1 │1000│ ├──┼────────────┼───────┼──┼──┤ │0017│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 0 │1 │1000│ ├──┼────────────┼───────┼──┼──┤ │0018│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 0 │1 │1000│ ├──┼────────────┼───────┼──┼──┤ │0019│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 0 │1 │1000│ ├──┼────────────┼───────┼──┼──┤ │0020│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 0 │1 │355 │ ├──┼────────────┼───────┼──┼──┤ │0021│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 0 │1 │1000│ ├──┼────────────┼───────┼──┼──┤ │0022│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 0 │1 │1000│ ├──┼────────────┼───────┼──┼──┤ │0023│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 0 │1 │1000│ ├──┼────────────┼───────┼──┼──┤ │0024│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 0 │1 │1000│ ├──┼────────────┼───────┼──┼──┤ │0025│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 0 │1 │1000│ ├──┼────────────┼───────┼──┼──┤ │0026│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71ND000000 0 │1 │1000│ ├──┼────────────┼───────┼──┼──┤ │0027│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71ND000000 0 │1 │1000│ ├──┼────────────┼───────┼──┼──┤ │0028│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00 0 │1 │1000│ ├──┼────────────┼───────┼──┼──┤ │0029│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00 0 │1 │1000│ ├──┼────────────┼───────┼──┼──┤ │0030│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77ND000000 0 │1 │1000│ ├──┼────────────┼───────┼──┼──┤ │0031│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000 0 │1 │1000│ ├──┼────────────┼───────┼──┼──┤ │0032│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0 │1 │1000│ ├──┼────────────┼───────┼──┼──┤ │0033│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0 │1 │1000│ ├──┼────────────┼───────┼──┼──┤ │0034│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0 │1 │1000│ ├──┼────────────┼───────┼──┼──┤ │0035│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0 │1 │1000│ ├──┼────────────┼───────┼──┼──┤ │0036│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0 │1 │1000│ ├──┼────────────┼───────┼──┼──┤ │0037│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0 │1 │1000│ ├──┼────────────┼───────┼──┼──┤ │0038│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 0 │1 │1000│ ├──┼────────────┼───────┼──┼──┤ │0039│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 0 │1 │715 │ ├──┼────────────┼───────┼──┼──┤ │0040│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 0 │1 │1000│ ├──┼────────────┼───────┼──┼──┤ │0041│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 0 │1 │1000│ ├──┼────────────┼───────┼──┼──┤ │0042│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0 │1 │1000│ ├──┼────────────┼───────┼──┼──┤ │0043│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 0 │1 │1000│ └──┴────────────┴───────┴──┴──┘ 附記:一、本公示催告全文請先核對與原聲請內容無誤後,於20日內將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 1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登報後,請自行核對所登內容有無錯誤)。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未依規定刊載報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請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及報紙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五、限登全國版。 六、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台端於登報時,可自行遮隱台端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