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上字第41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簡上字第416號
- 上訴人
- 星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邢婕纚
- 訴訟代理人
- 葉爾良
- 被上訴人
- 劉博森
- 訴訟代理人
- 李逸文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雅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租金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7月1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簡上字第41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租金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7月1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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