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0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6 月 2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020號聲 請 人 詹秦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1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5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0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徐千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0 日書記官 吳芳玉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020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種類│張數│股數│ ├──┼───────────────┼───────┼──┼──┼──┤ │0001│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5-ND-2820-3 │股票│1 │1000│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02│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5-ND-2821-5 │股票│1 │1000│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03│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5-ND-2822-7 │股票│1 │1000│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04│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5-ND-2823-9 │股票│1 │1000│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05│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5-ND-2824-0 │股票│1 │1000│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06│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5-ND-2825-2 │股票│1 │1000│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07│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5-ND-2826-4 │股票│1 │1000│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08│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5-ND-2827-6 │股票│1 │1000│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0009│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97-NX-613-6 │股票│1 │107 │ │ │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