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20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2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2043號聲 請 人 朱啓銘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158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 年12月4 日屆滿,迄今 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玉蕙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洪婉菁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2043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數│ ├──┼───────────────┼──────────┼───┼──┤ │0001│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 │0002│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 │0003│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 │0004│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 │0005│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00000-0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