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1 月 2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26號聲 請 人 卓俊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150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2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4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宣玉華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4 日書記官 吳珊華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26號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數│ ├──┼───────────────┼──────────┼───┼──┤ │0001│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084 ND 0000000 0 │1 │1000│ ├──┼───────────────┼──────────┼───┼──┤ │0002│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084 ND 0000000 0 │1 │1000│ ├──┼───────────────┼──────────┼───┼──┤ │0003│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084 ND 0000000 0 │1 │1000│ ├──┼───────────────┼──────────┼───┼──┤ │0004│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084 ND 0000000 0 │1 │1000│ ├──┼───────────────┼──────────┼───┼──┤ │0005│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084 ND 0000000 0 │1 │1000│ ├──┼───────────────┼──────────┼───┼──┤ │0006│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084 ND 0000000 0 │1 │1000│ ├──┼───────────────┼──────────┼───┼──┤ │0007│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084 ND 0000000 0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