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88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888號
- 聲請人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祖培
- 代理人
- 郭文祥
余泰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251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 年5 月6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888號 │├──┬──────────┬──────┬────────┤│編號│ 發 票 人 │發 票 日 │ 金 額 ││ │ │ (民國) │ (新臺幣) │├──┼──────────┼──────┼────────┤│001 │億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71年1月24日 │ 1,500萬元 ││ │、楊雲雄、陳清燦、楊│ │ ││ │清禧 │ │ │├──┼──────────┼──────┼────────┤│002 │億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71年2月13日 │ 500萬元 ││ │、楊雲雄、陳清燦、楊│ │ ││ │清禧 │ │ │├──┼──────────┼──────┼────────┤│003 │億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71年3月9日 │ 240萬元 ││ │、楊雲雄、陳清燦、楊│ │ ││ │清禧 │ │ │├──┼──────────┼──────┼────────┤│004 │億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71年5月11日 │ 260萬元 ││ │、楊雲雄、陳清燦、楊│ │ ││ │清禧 │ │ │├──┼──────────┼──────┼────────┤│005 │億順紡織股份有限公司│71年7月5日 │ 900萬元 ││ │、楊雲雄、陳清燦、楊│ │ ││ │清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