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160號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160號
- 聲 請 人
- 國際地球村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鄧秋慧
- 訴訟代理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335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6 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160號 │├──┬───────┬───────┬──────┬─────────┬─────┤│編號│發 票 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票號碼 │├──┼───────┼───────┼──────┼─────────┼─────┤│001 │國際地球村有限│玉山商業銀行城│104年1月6日 │8,646元 │BA8088188 ││ │公司 鄧秋慧│東分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