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勞訴字第20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勞訴字第209號
- 原告
- 黃之曄
- 訴訟代理人
- 張靜怡律師
- 被告
- 香港商紅奌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淑菁
- 訴訟代理人
- 陳素芬律師
李彥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契約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勞訴字第209號
李彥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契約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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