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催字第11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8 月 0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催字第1150號聲 請 人 杰生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建信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嘉怡 ┌──────────────────────────────────┐ │附表: 104年度司催字第1150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 數 │ ├──┼──────────────┼────────┼──┼────┤ │0001│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414-4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2│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415-6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3│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416-8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4│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417-0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5│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418-1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6│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419-3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7│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0-5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8│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1-7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09│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2-9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10│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3-0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11│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4-2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12│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5-4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13│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6-6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14│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7-8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15│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8-0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0016│高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095NF-0000329-1 │1 │100,000 │ │ │名碼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附記:一、本公示催告全文請先核對與原聲請內容無誤後,於20日內將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 1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登報後,請自行核對所登內容有無錯誤)。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未依規定刊載報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請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及報紙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五、限登全國版。 六、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台端於登報時,可自行遮隱台端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