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國貿字第5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國貿字第5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Hitec Power Protection bv
- 法定代理人
- Jasper van Empelen
- 訴訟代理人
- 楊晉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偉琪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和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魏宏洲
- 訴訟代理人
- 楊芳婉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于玶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蕭淨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民事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