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75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9 月 01 日
- 法官徐千惠、黃愛真、曾育祺
- 法定代理人廖婉池、林瑋軒
- 原告環球七福廣告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全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754號原 告 環球七福廣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婉池 訴訟代理人 鄭秀寶 被 告 全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瑋軒 訴訟代理人 劉威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 日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徐千惠 法 官 黃愛真 法 官 曾育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2 日書記官 鄭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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