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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75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9 月 01 日
  • 法官
    徐千惠黃愛真曾育祺
  • 法定代理人
    廖婉池、林瑋軒

  • 原告
    環球七福廣告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全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754號原   告 環球七福廣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婉池 訴訟代理人 鄭秀寶 被   告 全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瑋軒 訴訟代理人 劉威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 日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徐千惠 法 官 黃愛真 法 官 曾育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2 日書記官 鄭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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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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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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