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102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訴字第1029號
- 原告
- 旺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玉生
- 訴訟代理人
- 詹德柱律師
- 被告
- 葉昭玉
- 被告
- 葉如玉
- 被告
- 烏來觀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法定代理
- 被告
- 人 王仁心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致宇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葉書佑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洪殷琪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胡原龍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夏媁萍律師
- 被告
- 葉秀芬
- 被告
- 葉寬已
- 被告
- 葉昭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移轉股份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在臺北簡易庭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