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107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訴字第1079號
- 上訴人
- 欣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邱麟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與被上訴人即原告游濟仰、游雅竹及謝麗婉間履行契約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99,888,2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336,548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