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62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訴字第628號
- 原告
- 瑞馳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棨斐
- 訴訟代理人
- 楊曉邦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董德泰律師
- 複代理人
- 賴劭筠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甯維翰律師
- 被告
- 八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麗蓉
- 訴訟代理人
- 侯水深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簡映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8月16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