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0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7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009號聲 請 人 蔡林麗華(即蔡日谷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支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251號公示催告,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6月7日屆滿,迄 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31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蔡世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31 日書記官 洪彰言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00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49478-5 │1 │1000│ ├──┼──────────────┼───────┼──┼──┤ │0002│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7NX000403-9 │1 │75 │ ├──┼──────────────┼───────┼──┼──┤ │0003│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2825-0 │1 │41 │ ├──┼──────────────┼───────┼──┼──┤ │0004│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16744-5 │1 │75 │ ├──┼──────────────┼───────┼──┼──┤ │0005│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19039-0 │1 │99 │ ├──┼──────────────┼───────┼──┼──┤ │0006│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55640-3 │1 │364 │ ├──┼──────────────┼───────┼──┼──┤ │0007│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86NX0362103 8 │1 │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