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0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7 月 24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025號聲 請 人 張國益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389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6 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4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芳華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4 日書記官 馮莉雅 ┌─────────────────────────────┐ │附表: 104 年度除字第102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聰泰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19002-6│1 │1000│ ├──┼────────────┼───────┼──┼──┤ │0002│聰泰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19003-8│1 │1000│ ├──┼────────────┼───────┼──┼──┤ │0003│聰泰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19004-0│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