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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0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7 月 22 日
  • 法官
    李陸華
  • 法定代理人
    林育信

  • 原告
    其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066號聲 請 人 其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育信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41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6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2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陸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2 日書記官 謝達人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066號 │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001 │綠盟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復│104年2月1日 │15,750元 │AC1004644 │ │ │ │劉若蘭 │興分行 │ │ │ │ │ ├──┼─────────┼─────────┼───────────┼─────────┼────────┼──┤ │002 │台灣綠源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信維分│104年1月1日 │15,750元 │FAS424384 │ │ │ │司 廖國棠 │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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