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15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8 月 2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156號聲 請 人 時尚地球村語文資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秋慧 代 理 人 甘澤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33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6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0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曾育祺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0 日書記官 鄭仁榮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156號 │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 │ │(新台幣)│ │ ├──┼─────────┼──────┼──────┼─────┼─────┤ │001 │時尚地球球村語文資│玉山商業銀行│104年1月6日 │8,646元 │BA8754126 │ │ │訊有限公司 鄧秋慧│城東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