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156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156號
- 聲請人
- 時尚地球村語文資訊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鄧秋慧
- 代理人
- 甘澤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33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6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156號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 │(新台幣)│ │├──┼─────────┼──────┼──────┼─────┼─────┤│001 │時尚地球球村語文資│玉山商業銀行│104年1月6日 │8,646元 │BA8754126 ││ │訊有限公司 鄧秋慧│城東分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