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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298號

除權判決(票據)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8 月 26 日

法官梁夢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298號

聲請人
岱德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銘凱
代理人
彭薇蓁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286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6 月22日屆滿(期間末日原為104 年6 月19日,是日為週五端午節補假,依法應以休息日之次日即104 年6 月22日代之),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4 年度除字第1298號│├──┬─────────┬─────────┬────────┬──────┬───────┤│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 票 號 碼││ │ │ │ │(新臺幣) │ │├──┼─────────┼─────────┼────────┼──────┼───────┤│001 │岱德橡膠工業股份有│華南商業銀行圓山分│民國104年2月28日│10萬3,950元 │KD0000000 ││ │限公司(負責人:蔡│行 │ │ │ ││ │銘凱) │ │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6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梁夢迪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蔡梅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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