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5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1 月 13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580號聲 請 人 陳李金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03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0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歐陽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3 日書記官 徐筱涵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580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D048603-0 │1 │1000│ ├──┼──────────────┼───────┼──┼──┤ │0002│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74486-0 │1 │1000│ ├──┼──────────────┼───────┼──┼──┤ │0003│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74487-1 │1 │1000│ ├──┼──────────────┼───────┼──┼──┤ │0004│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74488-3 │1 │1000│ ├──┼──────────────┼───────┼──┼──┤ │0005│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5265-5 │1 │300 │ ├──┼──────────────┼───────┼──┼──┤ │0006│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17798-2 │1 │223 │ ├──┼──────────────┼───────┼──┼──┤ │0007│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1NX0076143-1 │1 │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