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9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2 月 3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934號聲 請 人 上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佳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票據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票據,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28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 已於民國104年11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家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4 日書記官 陳怡如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934號│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 ├──┼────────┼────────┼──────┼─────┼─────┤ │001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台北富邦商業銀行│104年7月14日│90,000元 │TW3716881 │ │ │發展協會 梁國興│新生簡易型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