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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2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2 月 03 日
  • 法官
    陳蒨儀

  • 當事人
    姜維芳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231號聲 請 人 姜維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173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3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蒨儀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3 日書記官 謝淑芬 ┌───────────────────────────────────┐ │附表: 104 年度除字第231 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單位數 │ ├──┼────────┼───────┼───────┼──┼────┤ │001 │安泰證券投資信託│安泰ING 環球證│02Z0000000000 │1 │1000 │ │ │股份有限公司 │券投資信託基金│ │ │ │ ├──┼────────┼───────┼───────┼──┼────┤ │002 │安泰證券投資信託│安泰ING 環球證│02Z0000000000 │1 │1000 │ │ │股份有限公司 │券投資信託基金│ │ │ │ ├──┼────────┼───────┼───────┼──┼────┤ │003 │安泰證券投資信託│安泰ING 環球證│02Z0000000000 │1 │998.94 │ │ │股份有限公司 │券投資信託基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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