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2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3 月 1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298號聲 請 人 蔡炳鎗 代 理 人 鄭楚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189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1 月23日屆滿,迄今 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1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玉蕙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18 日 書記官 洪婉菁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298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 │0001│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93-NE-0002751 ~ 93-NE-0002768 │18 │180000│ ├──┼───────────────┼───────────────┼──┼───┤ │0002│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0372 ~ 93-ND-0000376 │5 │5000 │ ├──┼───────────────┼───────────────┼──┼───┤ │0003│台灣伊莎貝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00043 │1 │994 │ └──┴───────────────┴───────────────┴──┴───┘